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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紧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第一批定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2/28 9:15:59   作者:admin  查看:0 回复: 0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及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相关部署,按照我局紧急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工作要求,现开展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

  本批项目旨在快速响应国家防控部署,迅速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快速检测、治疗等迫切问题,采用定向委托的方式,重点支持前期已有相关基础,短期内可投入临床应用的技术和产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方向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检测技术研发(须在2月底前完成相关研究内容)

  1.核酸检测试剂盒研制(PCR(聚合酶链式反应)法、高通量测序法)

  研究内容:开展基于多重扩增子技术和巢式PCR技术的新型冠状病毒快速检测技术开发;基于二代测序技术平台建设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精准鉴别和突变筛查的高通量精准诊断平台;开发新型冠状病毒快速检测体外诊断产品;开发新型冠状病毒宏基因组检测相关的体外诊断试剂、数据分析软件等产品;建立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分子诊断的创新技术评价体系及符合国家医疗器械审评规范的质控体系。

  考核指标:建立新型冠状病毒快速检测技术,并开发1—2种相关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建立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精准鉴别和突变筛查的高通量精准诊断平台,并开发1种新型冠状病毒宏基因组检测试剂和1种新型冠状病毒宏基因组数据分析软件;建立1套新型冠状病毒分子诊断创新技术评价体系;建立1套符合国家医疗器械审评规范的新型冠状病毒分子诊断质控体系。

  有关说明:委托天津金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实施。

  2.侵袭性真菌病系列早期检测试剂盒

  研究内容:开发曲霉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多重荧光探针法)和念珠菌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多重荧光探针法)产品,完成小试、中试和质量标准的建立,并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开发侵袭性曲霉半乳甘露聚糖、念珠菌甘露聚糖、隐球菌荚膜多糖的化学发光检测试剂产品,完成小试、中试和质量标准的建立,并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对新型冠状病毒和侵袭性真菌合并感染进行联合检测方案的研究。

  考核指标:完成5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与侵袭性真菌合并感染检测产品的研究和工艺开发,完成相关临床试验研究;建立临床验证的侵袭性真菌分子诊断和免疫学诊断联合检测方案;获得3项以上NMPA注册的三类医疗器械证书。完成团体标准1项。申请发明专利5项,授权2项。

  有关说明:委托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实施。

  3.IgM(免疫球蛋白M)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POCT(床旁即时检测)法)

  研究内容:基于快速检测的迫切需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基因序列合成多肽获得抗原,并通过相关免疫获得抗体。开展化学发光产品、床旁快速诊断荧光免疫等新型冠状病毒IgM检测试剂盒的方法学建立及临床应用研究。

  考核指标:获得新型冠状病毒IgM多肽抗原和相应抗体;建立2-3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检测方法,获得至少一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IgM检测试剂盒并达到临床应用。

  有关说明:委托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实施。

  方向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研究

  1.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研发

  研究内容:与有关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腺病毒载体疫苗和mRNA疫苗研制。

  考核指标:完成候选疫苗的构建;完成动物体内免疫原性评价;开展小试到中试规模工艺开发。

  有关说明:委托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牵头实施。

  2.抗冠状病毒活性的中药筛选

  研究内容: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开展中药相关候选药物研究。以临床常用或文献记载具有抗病毒作用的中药为基础,从中药组分、成分抑制冠状病毒活性或缓解病毒导致的机体炎症反应等方面开展研究,发现活性组分、成分组合物,为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药物研发提供候选药物。

  考核指标:发现5—8种具有抑制冠状病毒活性的组分;发现5—8种具有缓解病毒性肺炎炎症反应活性的组分;优化出1—2个具有开发前景的药物组合。

  有关说明:委托天津中医药大学牵头实施。

  二、支持强度

  根据实际科研需求给予事前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书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书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

  (二)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科技重大专项”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月28日—2020年2月4日17点整。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单位审查通过”和“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

  (四)限项查重要求

  本专项支持项目不纳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查重范围。

  (五)其他重要要求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2.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3.项目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4.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国家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畴,申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下提出申请,研究内容和手段等必须符合有关法规及伦理的要求,须提供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纸质审核证明,并将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5.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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